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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56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11 | |
洗錢防制法 | 8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0 | |
廢棄物清理法 | 18 | |
藥事法 | 17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6 | |
商標法 | 10 | |
森林法 | 9 | |
著作權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戶籍法 | 5 | |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4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科刑」欄所示之刑,並諭知如附表一編號二「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權利讓渡合約書」、「機車買賣過戶同意書」及「機車買賣切結合約書」上所偽造之「徐薇雅」簽名及印文共拾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附表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共柒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共肆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零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玖仟壹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陸拾玖萬肆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宣告刑及沒收)
18000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台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拾肆萬玖仟零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附表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共柒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共肆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零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玖仟壹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陸拾玖萬肆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宣告刑及沒收)
18000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台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拾肆萬玖仟零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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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動物保護法 | 3 | |
公司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A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