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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5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640
洗錢防制法7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5
森林法17
銀行法1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4
廢棄物清理法13
藥事法13
水利法9
陸海空軍刑法9
政府採購法6
商業會計法5
貪污治罪條例5
著作權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醫師法4
稅捐稽徵法4
醫療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公司法3
商標法3
律師法2
證券交易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動物保護法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電信法1
第58條第2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1項 罰則 1
漁業法1
第60條第1項 罰則 1
公平交易法1
第37條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104條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貳張(如附表一編號1-1、1-2)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貳張(如附表一編號2-1、2-2)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參張(如附表編號3-1、3-2、3-3)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參張(如附表一編號4-1、4-2、4-3)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參張(如附表一編號5-1、5-2、5-3)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參張(如附表一編號6-1、6-2、6-3)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7-1、7-2、7-3、7-4、7-5、7-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8-1、8-2、8-3、8-4、8-5、8-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9-1、9-2、9-3、9-4、9-5、9-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0-1、10-2、10-3、10-4、10-5、10-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1-1、11-2、11-3、11-4、11-5、11-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2-1、12-2、12-3、12-4、12-5、12-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3-1、13-2、13-3、13-4、13-5、13-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4-1、14-2、14-3、14-4、14-5、14-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5-1、15-2、15-3、15-4、15-5、15-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6-1、16-2、16-3、16-4、16-5、16-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7-1、17-2、17-3、17-4、17-5、17-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8-1、18-2、18-3、18-4、18-5、18-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19-1、19-2、19-3、19-4、19-5、19-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6張(如附表一編號20-1、20-2、20-3、20-4、20-5、20-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1-1、21-2、21-3、21-4、21-5、21-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2-1、22-2、22-3、22-4、22-5、22-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3-1、23-2、23-3、23-4、23-5、23-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4-1、24-2、24-3、24-4、24-5、24-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5-1、25-2、25-3、25-4、25-5、25-6)上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6-1、26-2、26-3、26-4、26-5、26-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7-1、27-2、27-3、27-4、27-5、27-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8-1、28-2、28-3、28-4、28-5、28-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29-1、29-2、29-3、29-4、29-5、29-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30-1、30-2、30-3、30-4、30-5、30-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收據陸張(如附表一編號31-1、31-2、31-3、31-4、31-5、31-6)偽造之「福利委員會」、「王欣文」、「葉斯棟」、「楊鈺焄」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代辦委託書上偽造之「O玟靜」署名貳枚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壹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