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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3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37
第10條第2項 A 115
第10條 A 92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柒年
未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門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107年4月19日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吳家駒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賴建達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羅志偉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力誠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施用第一級毒品罪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肆月,褫奪公權拾年
扣案附表編號1、7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含包裝袋)均沒收銷燬
庚OO幫助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玻璃球管壹組沒收銷燬之
第10條第1項 A 31
第4條第2項 A 26
第4條第3項 A 10
第11條第2項 A 7
第4條 A 7
第11條 A 6
第4條第6項 A 6
第8條 A 5
第11條第1項 A 5
第4條第1項 A 5
第8條第1項 A 3
第10條第3項 A 3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1條第4項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7條 A 1
第5條 A 1
第14條 A 1
第4條第4項 A 1
第5條第2項 A 1
第8條第4項 A 1
第5條第4項 A 1
第12條第2項 A 1
第15條第2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洗錢防制法3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8
森林法17
藥事法11
懲治走私條例10
水土保持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陸海空軍刑法8
證券交易法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6
醫師法6
商業會計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商標法5
職業安全衛生法3
廢棄物清理法3
水利法2
銀行法2
勞動檢查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2條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4條第1項第5款 A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人工生殖法1
第31條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13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