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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30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原判決撤銷
戊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被訴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公訴不受理
14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被訴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免訴
24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2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3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判決撤銷
甲○○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如附表所示之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證本票」公文書壹張上偽造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印」印文及「陳麗芳」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扣案HTC牌手機壹支(IMEI碼:357488071065201號、門號:0983142815號,含SIM卡壹張)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之新臺幣肆萬陸仟元及行動電話壹具(門號○九八六七五八九一一號)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信宏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之新臺幣參仟元及行動電話壹具(門號○九○八三一三五七七號)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參年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叁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叁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零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參仟參佰元及紅米手機壹支(黑色,含門號○○○○○○○○○○之SIM卡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元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均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之給付方式向吳月琪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妨害投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證及誣告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墮胎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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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7 | |
洗錢防制法 | 3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8 | |
森林法 | 17 | |
藥事法 | 1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陸海空軍刑法 | 8 | |
證券交易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6 | |
醫師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5 | |
商標法 | 5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水利法 | 2 | |
銀行法 | 2 | |
勞動檢查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公司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人工生殖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