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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7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98 | |
第10條第2項 A 92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均撤銷
本二件均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均撤銷
本二件均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未扣案且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附表二所示竊盜、變造特種文書及放火部分均無罪
被訴施用毒品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2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3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4000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淨重壹點零貳捌貳公克)沒收銷燬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淨重零點柒捌玖柒公克)沒收銷燬
乙OO犯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均累犯,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手機(含門號0955138195之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拾參包,均沒收銷燬
扣案之吸食器壹組、玻璃球管貳個,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含外包裝袋貳只,驗餘淨重共零點伍捌壹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吸食器壹組沒收
上開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貳陸肆公克)及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殘渣袋壹個均沒收銷燬之
扣案之吸食器共貳組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被告甲○○被訴施用第二級毒品罪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被訴施用第一級毒品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一、乙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己OO其餘被訴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三、辛OO被訴施用第一級毒品部分不受理
四、10000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主文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五、14000其餘被訴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無罪
六、16000被訴施用第一、二級毒品部分不受理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空夾鏈袋參包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空夾鏈袋參包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空夾鏈袋參包均沒收之;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肆包(各含包裝袋壹只)均沒收銷燬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包(含包裝袋參只,驗餘淨重合計拾點肆伍壹捌公克),均沒收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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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2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藥事法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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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 5 | |
商標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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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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