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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6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2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1
洗錢防制法33
第14條第1項 A 28
原判決關於附表A所示部分均撤銷
癸○○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19000(原名劉宇捷)犯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刑及沒收
32000犯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壬○○犯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戊○○犯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7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刑及沒收
8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
9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癸○○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6、8)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117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29)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7)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3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2、43)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O宇捷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丁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9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328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7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08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9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60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癸○○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0、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1、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5、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7、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3、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伍萬萬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2、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癸○○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壬○○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18所示之物及編號20所示現金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6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10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11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1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3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5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8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0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122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5、16、3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23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1、22、32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6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9、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8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3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32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34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A所示部分均撤銷
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19000(原名劉宇捷)犯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犯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O艾嘉犯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63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7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刑及沒收
8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
9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105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6、8)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117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29)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7)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3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2、43)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本院撤銷
改判】14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6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9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0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2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23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O宇捷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丁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81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29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33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35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39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41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44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481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51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54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57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60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3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0、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66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8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1、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72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4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5、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7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9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83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5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7、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88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1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3、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94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6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伍萬萬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2、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02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18所示之物及編號20所示現金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6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10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11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1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3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5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8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0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122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5、16、3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23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1、22、32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6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9、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8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3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32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34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A所示部分均撤銷
丁○○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19000(原名劉宇捷)犯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犯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丙○○犯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63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7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刑及沒收
8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
9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丁○○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6、8)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117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29)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7)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3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2、43)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O宇捷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丁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丁○○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3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0、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8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1、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4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5、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9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5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7、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1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3、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6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伍萬萬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2、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02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18所示之物及編號20所示現金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6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10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11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1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3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5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8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0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122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5、16、3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23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1、22、32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6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9、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8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3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32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34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A所示部分均撤銷
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19000(原名劉宇捷)犯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刑及沒收
32000犯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O艾嘉犯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63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乙○○犯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刑及沒收
丁○○犯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犯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105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6、8)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29)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丁○○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7)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2、43)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本院撤銷
改判】14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6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9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0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2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23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O宇捷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丁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281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29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29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328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33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35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7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39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08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41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449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481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496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513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545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560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577000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60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3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0、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66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68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1、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72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4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5、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7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79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83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85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7、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88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1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3、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94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6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伍萬萬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2、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02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艾嘉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18所示之物及編號20所示現金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撤銷
改判】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5、16、3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1、22、32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9、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A所示部分均撤銷
P○○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7、10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K○○(原名O宇捷)犯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刑及沒收
宇○○犯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9、11、12、15、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O○○犯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4、16、18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午○○犯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9至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7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8、35、36所示之刑及沒收
8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
9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7、39至41、44至46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P○○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6、8)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117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29)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7)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34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有罪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2、43)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O宇捷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丁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宇○○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P○○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與少年共同實施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0、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1、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壹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5、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戊編號7、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3、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己編號1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伍萬萬元及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2、16、1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P○○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甲編號1、附表乙編號1至2、4至5、7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午○○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己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
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戊編號16、1718所示之物及編號20所示現金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06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10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110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1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113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5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18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0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5、6、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122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5、16、32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23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1、22、32所示之物,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6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9、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28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23、24、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院撤銷
改判】13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物附表癸編號17、18、3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32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134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物附表壬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其事實欄、附表一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參年,並應以如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期限、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11000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參年,並應以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期限、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21000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
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二、庚OO犯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三、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四、未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四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13000被訴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二、庚OO犯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三、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四、未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四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13000被訴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一、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二、庚OO犯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三、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四、未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四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13000被訴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乙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IPHONEX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現金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方式,向林楊月嬌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編號至「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年,並應依附件所示本院調解程序筆錄所載內容履行給付義務
未扣案ASUS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號晶片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IPhone7手機壹支(含門號晶片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柒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IPhone7手機壹支(含門號晶片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第14條 A 4
第15條 A 1
藥事法9
懲治走私條例7
商標法7
性騷擾防治法5
著作權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水土保持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廢棄物清理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稅捐稽徵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3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