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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5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6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6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5
原判決關於乙OO對郭淑麗詐欺、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所示之罪、沒收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之黑色蘋果行動電話壹支(內有0968343557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之二罪及其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又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OO、丁OO有罪部分,以及乙OO、丙OO、丁OO被訴附表五編號4向卓甚犯加重詐欺取財而均諭知無罪部分,均撤銷
戊OO犯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5000犯附表五編號2至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五編號2至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2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3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
5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至編號9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編號3、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
7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編號3所示之物,均沒收
8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暨首次即民國106年10月18日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部分,丙OO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暨首次即106年11月9日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部分,以及登記第三人閣運租車有限公司名下如附表六所示之車輛不予宣告沒收部分,均撤銷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3所示之手機壹支,沒收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手機壹支,沒收
23000所有而登記在閣運租車有限公司名下如附表六所示之車輛共拾輛,均沒收
㈡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玖罪(附表二編號5、7、11、13、17、20、21、23號,附表三編號29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
㈢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拾罪(附表二編號2至4、8、9、12、14、18、19號及附表三編號45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㈣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5、22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伍月
㈤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6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㈥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號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扣案如附表五㈠編號6至8號及附表六編號2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號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拾玖罪(附表二編號2至5、7至9、11至14、16、18至21、23號、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7、22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5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五(四)編號3、17所示之物均沒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號判決主文】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伍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五(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之二罪及其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又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叁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玖拾柒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一)甲○○、附表一編號(七)戊○○及其各自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緩刑伍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Note5行動電話壹支(IMEI:0、0,內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OPPOR11行動電話壹支(IMEI:0、0,內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臺灣臺北地O法院法院清查」、「臺灣臺北地O法院法院清查」公文所蓋偽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各壹枚,沒收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貳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附表編號1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第3條第3項 A 4
第3條第1項 A 3
第3條 A 2
第3條第1項中段 A 1
第4條第1項 A 1
洗錢防制法22
藥事法18
銀行法9
陸海空軍刑法8
商業會計法6
商標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森林法4
廢棄物清理法4
個人資料保護法4
稅捐稽徵法4
貪污治罪條例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
著作權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醫師法2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A1
A 竊盜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