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122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09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8
第10條第2項 A 88
第10條 A 67
第10條第1項 A 30
第4條第2項 A 18
第11條第2項 A 14
第4條 A 13
第8條 A 10
第4條第1項 A 7
第11條 A 5
第4條第3項 A 5
第10條第3項 A 4
第4條第6項 A 4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3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即附表編號3)與第三項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2)共參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己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一六二六六四八六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一六二六六四八六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即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一0八年度毒保字第一三七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四、五號之海洛因,含外包裝袋貳個)沒收銷燬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一六二六六四八六號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伍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詳附表一「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附表一編號一至四部分,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柒月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五、七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五、七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五、七所示之物均沒收
12000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物、另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至、所示之物,均沒收
另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之物,沒收銷燬
乙OO(原名嚴庭妤)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第11條第1項 A 4
第12條 A 3
第14條第1項 A 3
第4條第4項 A 3
第11條第4項 A 3
第13條 A 3
第14條第2項 A 3
第7條 A 2
第8條第3項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8條第1項 A 1
第11條第5項 A 1
第4條第5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4
洗錢防制法3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銀行法15
藥事法1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商業會計法5
著作權法5
陸海空軍刑法4
稅捐稽徵法4
性騷擾防治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戶籍法2
公司法2
醫師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區域計畫法2
商標法2
人口販運防制法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4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