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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7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9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附表一「本院判決」欄所示之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附表一編號1、2、3、5、6、8、9共計柒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附表一編號4〈貳罪〉及編號7、10共計肆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威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9000違法行為而取得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壹萬元,沒收之
其中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參萬壹仟玖佰貳拾肆元,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無罪
壹、主文部分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部分未扣案價值新臺幣貳萬柒仟零壹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肆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洪旻揚之財產不予沒收
戊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己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庚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壬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附表四編號二所示暨定其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乙○○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乙○○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乙○○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履行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伍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在如附表一所示偽造「ERYANI」之署押及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本票壹張,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伍佰捌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和解書壹份及「林貞君」署押壹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車牌貳面均沒收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捌佰柒拾貳元之汽油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參仟參佰元、錢包壹個、鑰匙壹支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飯糰肆顆、奶茶肆杯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峰香菸貳包、黃長壽菸壹包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13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萬壹仟壹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壹佰參拾元之火鍋餐點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肆佰肆拾元之火鍋餐點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火腿蛋餅貳份、大冰奶貳杯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蛋餅貳盒、奶茶貳杯、豆漿壹杯、熱狗壹盒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臭豆腐貳盒、小菜壹份、湯貳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鐵板麵貳盒、蛋餅壹份、奶茶參杯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追徵不能沒收之犯罪所得價額新臺幣柒仟元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方式向熊一心、林怡君支付如附表二所示金額之損害賠償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叁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叁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拾肆萬陸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被告應給付被害人李珮璇新臺幣貳萬元、被害人楊雯如新臺幣壹萬玖仟元、被害人O惠鈴新臺幣參仟元,並均應於民國一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給付完畢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亞太電信SIM卡貳張,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明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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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9 | |
洗錢防制法 | 3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7 | |
證券交易法 | 11 | |
商業會計法 | 6 | |
公司法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著作權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藥事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銀行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