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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121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6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8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0
洗錢防制法37
森林法9
個人資料保護法8
水土保持法7
懲治走私條例7
廢棄物清理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藥事法4
證券交易法3
銀行法3
戶籍法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稅捐稽徵法3
第47條第2項 罰則 1
第41條 罰則 1
第47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乙OO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14000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27000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40000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65000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O如玉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商業會計法2
營業秘密法2
貪污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 獎懲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 懲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