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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59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67
洗錢防制法3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5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1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丙OO、丁OO、戊OO、庚OO部分及其附表一編號2己OO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附表一編號3及定應執行刑暨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己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前開各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肆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陸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華碩牌、IPHONE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十九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被訴於民國106年8月1日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部分無罪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二「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二「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第3條第3項 A 2
第3條第1項前段 A 2
陸海空軍刑法13
藥事法10
商標法8
廢棄物清理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森林法4
商業會計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公司法3
區域計畫法3
水土保持法2
銀行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就業服務法1
第73條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4條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