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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2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5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內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和解內容
扣案之本票壹張上偽造發票人「丁欣怡」部分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捌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本院附表】所示之負擔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原判決撤銷
陳信宏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柒萬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辛OO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1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O美芳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2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2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又拾伍日
3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又拾伍日
3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O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美芳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參月
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O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玖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參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負擔
戊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肆佰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庚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參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豪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關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完成捌小時之法治教育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秩序罪
毀棄損壞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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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94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9 | |
森林法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商標法 | 5 | |
藥事法 | 5 | |
陸海空軍刑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