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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12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3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1
洗錢防制法4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懲治走私條例14
陸海空軍刑法8
商標法6
藥事法6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4
銀行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森林法3
廢棄物清理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商業會計法2
期貨交易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護照條例2
第32條 罰則 1
第29條 罰則 1
乙OO共同將護照交付他人及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將護照交付他人及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將護照交付他人及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21000共同將護照交付他人及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 總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