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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87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6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7
洗錢防制法33
第14條第1項 A 20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三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含SIM卡壹張,IMEI碼:三五三三一五0七八三五一五六一號),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貳萬零陸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丁OO、甲○○如其附表二編號1,乙○○如其附表二編號2,及乙OO如其附表二編號11、丙○○如其附表二編號12部分,均撤銷
壬OO、甲○○犯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犯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刑及沒收
16000、丙○○犯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刑
2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丙○○參與犯罪組識,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玖佰陸拾伍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丁○○、丙○○部分撤銷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門號號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卡壹枚)沒收之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扣案之門號號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卡壹枚)沒收之
上訴駁回
周雅筑緩刑貳年,並應於民國一0九年十二月一日支付被害人賴錡鋒新臺幣貳萬伍仟元
原判決撤銷
黃永慶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另案(本院109年度金上訴字第633號詐欺案件)扣押之門號0968290483號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伍場次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件二(即本院一○九年度中司刑移調字第一三三五號調解程序筆錄)、附件三(即本院一○九年度中司刑移調字第一四三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之內容及方式,分別向魏進成、徐莊淑英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條件支付損害賠償,及接受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舉辦之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貳年
第14條 A 6
第15條 A 3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2
第15條第1項 A 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9
商標法17
藥事法1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1
銀行法9
廢棄物清理法6
陸海空軍刑法6
菸酒管理法6
政府採購法6
著作權法5
證券交易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性騷擾防治法4
稅捐稽徵法4
商業會計法3
期貨交易法3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3
懲治走私條例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醫療法2
水土保持法2
勞動檢查法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資恐防制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破產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A1
A 傷害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