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11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05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6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第14條第1項 A 16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暨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5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1000犯如附表二編號9、1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9、10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1所示部分及犯罪所得逾新臺幣壹萬仟柒佰伍拾元部分之沒收,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犯如附表編號1至2「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HTC牌行動電話壹支(含不詳門號之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押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HTC牌行動電話壹支(含不詳門號之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另案扣押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號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謝佳玲犯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各罪及所定應執行刑暨相關沒收與被訴參與犯罪組織諭知無罪部分均撤銷
謝佳玲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門號0968585575號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關於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諭知無罪部分)
原判決關於謝佳玲犯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各罪及所定應執行刑暨相關沒收與被訴參與犯罪組織諭知無罪部分均撤銷
謝佳玲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門號0968585575號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關於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諭知無罪部分)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拾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拾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拾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參佰伍拾元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肆拾柒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如附表三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被害人陳文德),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被害人即許明鎰之父),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IMEI:○○○○○○○○○○○○○○○、搭配門號+○○○○○○○○○○○之SIM卡壹枚)沒收,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掩飾特定犯罪所得去向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叁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商標法 | 13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稅捐稽徵法 | 9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6 | |
保險法 | 6 | |
藥事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銀行法 | 2 | |
期貨交易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資恐防制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破產法 | 2 | |
醫療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