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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0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準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未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偽造有價證券、未扣如附表五關於偽造之「苗栗縣頭份地政事務所印」、「主任陳水生」印文之電磁記錄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陸拾柒萬陸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玖萬肆仟伍佰肆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叁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肆萬元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臺灣法務部地檢署印」印章壹顆、「臺灣法務部地檢署」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則揚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鐵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張彩桂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2輪騎機】GJMSGP5阻尼可調,轉子氮氣掛瓶可調後避震(雙槍)壹組、【2輪騎機】GJMSTCD-20前叉三角氣瓶新勁戰/BWS(輻卡座)壹組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臺幣存提款交易憑證」上偽造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景美分行109.2.24收訖于秉立」之印文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王梅芬、王梅芳、王宣尹、王瓊玉各支付新臺幣拾貳萬貳仟元,其給付方法為:自民國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於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給付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其餘各期按月於每月二十日給付新臺幣壹萬元,至全部清償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偽造之「臺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公文書貳紙上偽造之「檢察官黃敏昌」印文共貳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印」印文共貳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附表編號一至六「偽造之簽名(印文)及數量」欄位所示簽名及印文共拾柒枚,均沒收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甲○○」署名壹枚及指印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如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丙○○」印文及署名均沒收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丙○○」印文及署名均沒收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就前項罪刑之犯罪事實,事實欄二之送交臺灣銀行南科分行申請貸款之《不動產買賣合約》內之偽造「曹秀英」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法治教育貳場次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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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6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商標法 | 13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稅捐稽徵法 | 9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6 | |
保險法 | 6 | |
藥事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銀行法 | 2 | |
期貨交易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資恐防制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破產法 | 2 | |
醫療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