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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0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5
上訴駁回
抗告駁回
黃寶慧犯其附表編號7、19、33至35、40、41之詐欺取財(共7罪)、丁OO犯其附表編號7、19詐欺取財(共2罪)、己OO犯其附表編號33詐欺取財(1罪)、庚OO犯其附表編號35詐欺取財(1罪)、戊OO犯其附表編號41詐欺取財(1罪)暨參與人恩企實業有限公司部分均撤銷,發回智慧財產法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詐欺取財罪暨所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第一項撤銷部分丙OO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元沒收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玖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億壹仟陸佰玖拾柒萬肆佰柒拾肆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雲雁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億壹仟陸佰玖拾柒萬肆佰柒拾肆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柒佰參拾伍萬肆仟捌佰參拾捌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拾柒萬參仟參佰零玖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佰貳拾壹萬參仟捌佰參拾貳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光宗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佰肆拾貳萬伍仟參佰參拾陸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拾捌萬陸仟柒佰參拾柒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O瀅棻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罪,未遂,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會員卡名細單壹張沒收
庚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會員卡名細單壹張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及依如附件二所示之本院一○九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一○五○號調解筆錄第一項條款內容履行賠償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參萬肆仟零參拾壹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①至⑪「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其處刑、沒收,各處如附表編號①至⑪「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之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方式向如附表所示之人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支付之內容、金額、期限均如附表所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個月內依本院一○九年度竹調字第三六八號調解筆錄履行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各編號「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捌仟捌佰叄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陸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四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伍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二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接受法治課程貳場次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鴉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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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7 | |
洗錢防制法 | 24 | |
藥事法 | 1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森林法 | 7 | |
水污染防治法 | 7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證券交易法 | 6 | |
性騷擾防治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銀行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商標法 | 2 | |
醫療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