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1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3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0
洗錢防制法64
第14條第1項 A 43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撤銷
丁OO、戊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己OO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庚OO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3所示暨定其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公印文及扣案之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插用門號零九七六一六六五二三號SIM卡壹枚)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5之罪,各處該附表編號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叁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含門號0九0八九六三七六五號SIM卡壹O)沒收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MEI碼:358364068060407號,含門號09385694號SIM卡壹枚)、門號0970216052號SIM卡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伍年
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MEI碼:359495086129276號,含門號0983060372號SIM卡壹枚)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不予沒收部分撤銷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O揚犯如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丁OO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履行如附表所示內容,且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乙○○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4所示之物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佰陸拾元,均沒收之
前揭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4、6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6至7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編號5、6、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5、6、8、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無罪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O穎霖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觀護人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戊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星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壹紙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印文壹枚及現金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4條 A 9
第15條 A 4
第15條第1項 A 4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3
第14條第2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3
藥事法23
懲治走私條例14
廢棄物清理法7
水土保持法6
森林法5
商業會計法5
著作權法4
陸海空軍刑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性騷擾防治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公司法2
稅捐稽徵法2
集會遊行法1
第30條 A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3條之1第1項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前段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