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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40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9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3
洗錢防制法42
第14條第1項 A 35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二、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暨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場次,且應依如附表九所示之給付內容及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14000犯如附表一、二、四、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四、五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23000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32000犯如附表一、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六所示之物、如附表七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八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件所示方法,向林彥宏給付如附件所載之金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伍佰元及IPHONEXR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含SIM卡1張、IMEI:0)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犯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刑如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柒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拾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並應依判決書附表所示內容為給付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之物均如附表各編號「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零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應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乙OO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SamsungGalaxyJ3手機(含遠傳電信SIM卡壹張,IMEI1:80520/09、IMEI2:528/09)壹支沒收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SamsungGalaxyJ3手機(含遠傳電信SIM卡壹張,IMEI1:80520/09、IMEI2:528/09)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丁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行動電話及所含記憶卡壹張(不含SIM卡),及附表四編號1至4所示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行動電話(含記憶卡壹張、SIM卡貳張),及附表四編號5至6、8至10所示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4條 A 2
第15條 A 2
第15條第1項 A 2
第14條第3項 A 1
廢棄物清理法19
藥事法17
森林法11
商業會計法10
證券交易法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
家庭暴力防治法9
商標法8
陸海空軍刑法6
著作權法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4
戶籍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稅捐稽徵法4
水土保持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性騷擾防治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政府採購法3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植物防疫檢疫法1
第22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