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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0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0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並應自一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至一一0年四月十五日止,於每月十五日,各給付告訴人黃婉怡新臺幣拾萬元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業務侵占罪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所處之刑,其中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拾陸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二「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如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所處之刑,其中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拾陸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二「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如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11、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11、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5、附表六「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11、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11、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5、附表六「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壹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件所示方法,向林彥宏給付如附件所載之金額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二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壬OO犯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O致宏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二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附件本院108年度重附民字第14號和解筆錄和解成立內容所示之內容向告訴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捌萬玖仟貳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O致宏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3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肆萬捌仟肆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致宏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簽名、印文及印章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玖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之不法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振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條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肆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伍佰元之九五無鉛汽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無罪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九年度竹調字第三八五號調解筆錄內容履行
扣案如起訴書附表編號1至10所示偽造之「劉淑鳳」署押共拾枚及附表編號1至10「購買商品」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捌萬柒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未扣案「委任書」、「土地登記申請書」及「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上偽造之「何勝輝」署名各1枚均沒收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強制猥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聲明書上偽造之「李冠頡」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IPAD平板電腦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向被害人吳韻華支付損害賠償金,且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陳人維」印文壹枚、偽造之「陳人維」印章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公務罪
脫逃罪
偽證及誣告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外患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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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9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3 | |
洗錢防制法 | 4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9 | |
藥事法 | 17 | |
森林法 | 11 | |
商業會計法 | 10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9 | |
商標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著作權法 | 5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4 | |
戶籍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醫療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