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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88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2 | |
洗錢防制法 | 42 | |
第14條 A 7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甲編號1所示罪刑、沒收暨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部分與撤銷改判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審: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本院: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審: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一編號、、、(即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及本判決附表一編號、、)、丁OO犯附表一編號部分(即本判決附表一編號)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己OO犯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11000犯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17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7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陸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玖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參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肆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陸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玖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一編號、、、(即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及本判決附表一編號、、)、丁OO犯附表一編號部分(即本判決附表一編號)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己OO犯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11000犯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17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7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陸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玖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參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肆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陸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玖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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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0 | |
森林法 | 1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都市計畫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環境用藥管理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人工生殖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