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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02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33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9
原判決關於沒收乙OO未扣案犯罪所得部分撤銷
丙OO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伍拾萬元參仟伍佰柒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壹萬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參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玖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暨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場次,且應依如附表二所示之給付內容及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手機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姚豫婷、羅森桂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分別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酒類商品壹瓶及遠傳儲值卡壹O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戊OO無罪
壹、主刑部分乙OO犯以下之罪:一、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部分一、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文書名稱上「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位之印文及署押,及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二、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肆仟陸佰陸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子○○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六所示之物沒收
壬○○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無罪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六所示之物沒收
O淑萍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沐芸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8000無罪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丙OO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肆仟壹佰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場次,暨應按附表所示方式向告訴人連素娟支付附表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陸仟玖佰肆拾元遊戲幣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所示之署名共計貳拾貳枚沒收
又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
就有期徒刑罪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拘役罪刑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以分期付款或一次支付全額之方式,賠償翁靖瑀新臺幣壹萬元完畢
己OO就附表犯罪事實欄之犯罪事實之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同表各欄所示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得利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遺失物罪處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
就有期徒刑罪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拘役罪刑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以分期付款或一次支付全額之方式,賠償翁靖瑀新臺幣壹萬元完畢
己OO就附表犯罪事實欄之犯罪事實之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同表各欄所示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得利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遺失物罪處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
就有期徒刑罪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拘役罪刑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以分期付款或一次支付全額之方式,賠償翁靖瑀新臺幣壹萬元完畢
己OO就附表犯罪事實欄之犯罪事實之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同表各欄所示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得利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遺失物罪處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
就有期徒刑罪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拘役罪刑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以分期付款或一次支付全額之方式,賠償翁靖瑀新臺幣壹萬元完畢
己OO就附表犯罪事實欄之犯罪事實之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同表各欄所示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得利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遺失物罪處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冠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肆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O萬龍」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玖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2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4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6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7
第287條 傷害罪 10
第284條 傷害罪 7
第277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86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2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6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6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6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第352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第2項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0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5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2
第335條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9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6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3
第349條 贓物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後段 遺棄罪 1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8
洗錢防制法4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3
貪污治罪條例12
廢棄物清理法11
菸酒管理法11
藥事法10
森林法9
公司法9
商標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性騷擾防治法6
戶籍法6
商業會計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水土保持法4
證券交易法3
陸海空軍刑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稅捐稽徵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第1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