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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4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2
第10條第2項 A 67
第10條 A 44
第10條第1項 A 22
第11條第1項 A 11
第4條第2項 A 10
第4條 A 7
第4條第1項 A 6
第8條 A 6
第11條第2項 A 5
第8條第1項 A 3
第11條 A 3
第4條第3項 A 3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幫助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關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關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第三級毒品咖啡包伍包(驗餘毛重共貳拾捌點陸伍公克,含包裝袋伍只)、行動電話壹支(IMEI碼:0、含門號之SIM卡壹枚),均沒收之
第11條第5項 A 2
第4條第6項 A 2
第8條第6項 A 2
第第11條第2項 A 1
第10條第3項 A 1
第7條第5項 A 1
第8條第4項 A 1
第11條第4項 A 1
第8條第2項 A 1
第7條第2項 A 1
第4條第4項 A 1
第4條第5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3
洗錢防制法23
森林法18
藥事法1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陸海空軍刑法5
政府採購法5
公司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國家安全法3
商標法3
商業會計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建築法2
區域計畫法2
稅捐稽徵法2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國家情報工作法1
第30條第1項 A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2項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1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