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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1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4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3
水土保持法14
藥事法11
證券交易法10
第171條第1項 罰則 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第171條第7項 罰則 1
第171條 罰則 1
第174條第2項第3款 罰則 1
第171條第2項 罰則 1
第179條 罰則 1
第171條第3項 罰則 1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壬OO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第一項第一款犯罪獲取之財物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一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七百二十九萬五千元、16000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虛偽增資股票七百二十二張及股權七百二十二仟股,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賠償之人外,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八月,犯罪所得23000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虛偽增資二千四百仟股,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賠償之人外,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又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七月
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月
44000、安都、46000、47000、48000、49000因43000違法行為而取得犯罪所得之沒收與追徵,如附表一所示
第174條 罰則 1
第177條之1 罰則 1
洗錢防制法9
商業會計法8
水污染防治法5
野生動物保育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公司法4
商標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勞工保險條例1
第70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