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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1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7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第3條第1項後段 A 6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壹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0000被訴如附表三及21000被訴如附表四所示部分,均無罪
23000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免訴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5、7至20、27至29、31、33、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辛OO犯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刑及沒收
2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刑及沒收
3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刑及沒收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即附表四編號24)沒收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0至編號2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肆仟零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玖仟玖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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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 1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商標法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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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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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法院組織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