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9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0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賭博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上訴駁回
壹、主刑部分: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宣告之主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刷卡金額/詐得物品」欄中所示之詐得物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二編號一「偽(變)造之文書、署名」欄中所示偽造之「林文惠」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之
又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伍佰陸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O茹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及「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及「主文」欄所示之刑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偽造「劉淑婷」之署押陸枚(含署名伍枚及指印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肆拾捌元與門號零九八一零三七一三九號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所示偽造「劉淑婷」之署押玖枚(含署名捌枚及指印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壹拾貳元與門號零九三六三一九四二五號SIM卡1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士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偽造之「O士倫」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啟泉」署名壹枚沒收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秘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0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4 | |
洗錢防制法 | 2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戶籍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商標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藥事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