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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57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2
洗錢防制法26
健康食品管理法10
著作權法9
廢棄物清理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證券交易法6
懲治走私條例6
森林法5
銀行法5
性騷擾防治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商業會計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3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民國95年11月21日查獲後之犯行,含所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戊OO共同意圖營利而違反不得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之規定,首謀,處有期徒刑陸年,減為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甲-1、乙-1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柒萬陸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意圖營利而違反不得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之規定(使曾英秀進入臺灣地區部分),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意圖營利而違反不得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之規定,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如附表甲-1、乙-1、丙-1、丁-1、戊-1、己-1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俊偉共同意圖營利而違反不得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之規定(民國95年11月21日查獲後之犯行),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丙-1、丁-1、戊-1、己-1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79條第4項 罰則 1
第79條第3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3
商標法3
藥事法3
戶籍法2
就業服務法2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人口販運防制法1
第32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A1
A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1
第3條第1項 A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