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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5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9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並應依附件所示內容向黃吳月桂、謝仁貴、林周桃妹支付損害賠償
原判決即甲判決關於丙OO如其附表一編號1、2部分及沒收,暨定應執行部分
乙判決關於丁OO部分,均撤銷
庚OO犯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OO犯如附表甲編號3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3至5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如附表一編號1、3至5、8、10至13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一編號2、6、7、9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丑○○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如附表一編號1、3至5、8、10至13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一編號2、6、7、9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如附表一編號1、3至5、8、10至13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一編號2、6、7、9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關於乙○○部分撤銷
乙○○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一編號2、3所示部分)
丁○○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原判決關於甲○○部分撤銷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壹月、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即甲判決關於丙OO如其附表一編號1、2部分及沒收,暨定應執行部分
乙判決關於丁OO部分,均撤銷
庚OO犯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OO犯如附表甲編號3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3至5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戊○○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如附表一編號1、3至5、8、10至13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一編號2、6、7、9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一編號2、3所示部分)
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32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各項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項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共柒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共拾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被訴下列部分公訴不受理
一、乙OO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8、12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6000追加起訴(108年度偵字第3361號)部分公訴不受理
三、33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4至7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四、49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4000被訴附表一編號13、14犯行部分,均無罪五、65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6、7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六、81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2至7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八、98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2、3、6、7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九、114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4至7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十、130000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1、2、4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十四、O銘所犯之各罪所諭知之宣告刑,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O銘被訴附表一編號13、14犯行部分,均無罪
十五、180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十六、犯罪所得沒收部分詳如附表三所示
十七、附表二編號1至3、7、8、10至12「偽造之印文」欄位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乃方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保安處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A01至A13、A15至A16、A20至A23、A25至A26、A28至A38、A40至A48、B01至B65、C01至C04、C06至C13、C15至C18所示之物均沒收
二、2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及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萬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
三、5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及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四、6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五、7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及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4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罪,各處如附表二「罪刑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仟伍佰肆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仟伍佰肆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冠儒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仟伍佰肆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威霖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仟伍佰肆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甲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秘密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脫逃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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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3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9 | |
洗錢防制法 | 2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3 | |
藥事法 | 9 | |
稅捐稽徵法 | 8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律師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商標法 | 3 | |
森林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銀行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醫療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