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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2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5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
己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1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二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1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偽造之「雷偉中」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2②至④所示文書上偽造之「雷偉中」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己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1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二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1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偽造之「雷偉中」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2②至④所示文書上偽造之「雷偉中」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張淑華」印章壹枚及附表一編號3②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張淑華」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偽造之「張孟淇」署名壹枚沒收
乙OO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1、2「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張蕙讌」、「O幸男」、「顏添豐」、「張敏雄」署名各貳枚均沒收
壹、主刑部分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貳、沒收部分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江柏文」署押(含指印及掌印)均沒收之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偽造之「薛瑩」印章壹個及附表編號壹至拾肆「偽造印文或變造內容」欄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拾參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拾萬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郭宇傑」印章壹顆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偽造之印文及數量」欄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
乙OO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己OO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O品賢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及附表二編號1、4、7所示之物,均沒收
偽造之「孔令宇」署押壹枚沒收
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陳昱茹」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未扣案偽造之「分期付款簡易申請書」上「黃琬玲」之署名貳枚、「同意書」上「黃琬玲」署名壹枚,均沒收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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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6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7 | |
藥事法 | 13 | |
廢棄物清理法 | 1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商標法 | 1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銀行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