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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134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906 | |
第11條第1項 A 16
陳仁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袋(驗餘總淨重壹佰零肆點捌柒公克)及海洛因壹袋(驗餘淨重零點伍柒玖貳公克)暨包裝袋肆只均沒收銷燬之
黃世豪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持有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驗餘淨重共零點陸捌公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包(驗餘淨重貳點柒伍捌捌公克)、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梅片肆顆(驗餘淨重參點壹肆陸肆公克),沒收銷燬之
吸食器壹組、分裝袋壹袋、電子磅秤壹臺,沒收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壹零參參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只),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海洛因貳包(驗餘淨重共零點壹玖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貳只)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玖包(含無法與海洛因完全析離之包裝袋玖個,合計驗餘淨重肆點貳陸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壹包(含無法與大麻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個,驗餘淨重參點陸肆公克)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伍包(含無法與甲基安非他命完全析離之包裝袋伍個,合計驗餘淨重拾捌點玖伍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甲○○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命令,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與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只,驗前含袋毛重計零點肆零公克、驗餘含袋毛重計零點參玖肆貳公克)沒收銷燬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均沒收銷燬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沒收銷燬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零柒壹柒公克)及包裹上開海洛因之包裝袋壹個,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扣案之玻璃球吸食器壹支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6「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諭知沒收
附表編號1至編號5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丁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18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後淨重零點貳陸壹公克)沒收銷燬之
2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2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2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扣案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分裝袋壹包、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35000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後淨重零點貳陸壹公克)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毛重零點壹捌陸貳公克),沒收銷燬之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零參壹公克),沒收銷燬之
壬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持有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零點零參壹公克),沒收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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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8 | |
洗錢防制法 | 50 | |
藥事法 | 24 | |
著作權法 | 20 | |
商業會計法 | 17 | |
廢棄物清理法 | 17 | |
銀行法 | 16 | |
稅捐稽徵法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森林法 | 12 | |
商標法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9 | |
證券交易法 | 8 | |
水土保持法 | 8 | |
公司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戶籍法 | 5 | |
律師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勞動檢查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營業秘密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