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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0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4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8部分撤銷
陳君武犯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李冠儀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
原判決撤銷
黃振瑋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江宇翔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26所示及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如其附表一編號7部分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IMEI:0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IMEI:0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26所示及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26所示及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如其附表一編號、、所示部分及其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犯如附表甲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部分(即原判決如其附表一編號、、、所示部分)上訴駁回
丙○○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有罪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一)及(三)所示之物沒收;扣案新臺幣貳萬壹仟捌佰玖拾貳元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二)及(三)所示之物沒收;扣案新臺幣壹萬貳仟零柒拾伍元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丙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1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
如附表所示應沒收之物沒收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但不加重),處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所示應沒收之物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9、26所示及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2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葉建欣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被訴如附表二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唐崇祐、羅楨勛各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貳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羅楨勛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柒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周竣祥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汪奕佑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九二五一三六○一一SIM卡壹枚)沒收
陳睿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行動電話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曹祐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行動電話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徐嘉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參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肆萬伍仟元、OPPO手機1支(IMEI碼:863596033384093號,含SIM卡1張),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如附表二所示部分,免訴
被訴如附表三所示部分,無罪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3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萬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玖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且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參與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筆記本壹本沒收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外患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3 | |
洗錢防制法 | 4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著作權法 | 10 | |
藥事法 | 8 | |
銀行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證券交易法 | 5 | |
商標法 | 5 | |
森林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戶籍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公證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勞動基準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