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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54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302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6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7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54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1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1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48
第287條 傷害罪 16
第284條 傷害罪 1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3
第277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5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1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1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07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9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0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7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許文鼎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刑及沒收如附表一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一編號一至五十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五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蔡喬薇、潘怡貞均無罪
林惠玲、林惠芳均無罪
陳彥傑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鐘祥恩犯如附表一編號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張慶麒犯如附表一編號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陳信宇犯如附表一編號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蔡侑潔犯如附表一編號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一、陳怡潔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二、陳怡潔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參年
三、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陳能顯」之印文共計陸拾玖枚及署押共計拾陸枚,均沒收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如附表一所示之人以如附表一所示之方式及數額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本票中關於偽造發票人「黃正欽」部分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編號十三所示「偽造署押之欄位」欄所示偽造之「黃正欽」簽名共拾枚、指印共拾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車號「6-2A」號車牌壹面沒收
甲○○犯附表編號1至5「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併執行之
甲○○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如附表編號一至三「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貳仟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玖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聲明書上偽造之「李冠頡」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貳萬元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登記申請書」各壹紙、「沈原政」、「黃仁華」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共參拾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捌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已繳交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捌仟陸佰伍拾元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偽造之「長生牧場」印章壹顆,及如聲請書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長生牧場」印文各壹枚(共拾參枚),均沒收
庚○○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分案調查證物清單」上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壹枚沒收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分案調查證物清單」上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壹枚沒收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丁OO、戊OO均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永發」之署押共壹拾參枚、指印共貳拾玖枚、掌印共貳枚均沒收
如附表二、三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永輝」之署押共貳拾貳枚、指印共伍拾陸枚、掌印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刷卡簽帳單上偽造之「羅証洒」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價值新臺幣貳萬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0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4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3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3
第354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3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6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5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1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 侵占罪 1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第336條 侵占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7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
第240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8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35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5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7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5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5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遺棄罪
第293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 遺棄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9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5
洗錢防制法4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7
藥事法11
著作權法9
懲治走私條例9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8
商業會計法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商標法6
森林法5
銀行法5
貪污治罪條例4
公司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水土保持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就業服務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政府採購法2
證券交易法1
第174條第1項第6款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