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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35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原判決撤銷
許文鼎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刑及沒收如附表一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一編號一至五十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五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蔡喬薇、潘怡貞均無罪
林惠玲、林惠芳均無罪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如附表一所示之人以如附表一所示之方式及數額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本票中關於偽造發票人「黃正欽」部分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編號十三所示「偽造署押之欄位」欄所示偽造之「黃正欽」簽名共拾枚、指印共拾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如附表編號一至三「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貳仟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玖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聲明書上偽造之「李冠頡」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貳萬元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登記申請書」各壹紙、「沈原政」、「黃仁華」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偽造之「長生牧場」印章壹顆,及如聲請書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長生牧場」印文各壹枚(共拾參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永發」之署押共壹拾參枚、指印共貳拾玖枚、掌印共貳枚均沒收
如附表二、三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永輝」之署押共貳拾貳枚、指印共伍拾陸枚、掌印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刷卡簽帳單上偽造之「羅証洒」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價值新臺幣貳萬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偽證及誣告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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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9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5 | |
洗錢防制法 | 4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7 | |
藥事法 | 11 | |
著作權法 | 9 | |
懲治走私條例 | 9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6 | |
森林法 | 5 | |
銀行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公司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