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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8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3 | |
第4條第6項 A 3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至「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至「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前開附表一所處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辛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門號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門號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1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1、2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丁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之OPPO牌手機壹支、夾鏈袋壹包、磅秤壹台、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
己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拾壹包(含包裝袋參拾壹個,驗餘淨重壹參陸點捌肆公克),沒收銷燬之;扣案之OPPO牌手機壹支、夾鏈袋壹包、磅秤壹台沒收
辛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又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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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水土保持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銀行法 | 5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4 | |
公司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