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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3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7
洗錢防制法3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3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3
原判決撤銷
葉時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1、3、4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廷翔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編號2、4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即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5所示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丙判決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甲判決、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至4部分)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壬○○犯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本院罪刑宣告欄」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原判決撤銷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蘋果廠牌手機壹支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捌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即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5所示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丙判決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甲判決、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至4部分)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蘋果廠牌手機壹支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捌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所示罪刑暨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部分與撤銷改判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原審: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原判決此部分撤銷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即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5所示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丙判決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乙編號5、6、附表丙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甲判決、乙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至4部分)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部分及所定應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處如「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內含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蔡建逸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扣案Iphone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九六八五五三四五七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昀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周柏諭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沒收之
乙OO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免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第3條第3項 A 3
第3條 A 3
第4條第1項 A 2
第4條第2項 A 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
藥事法11
貪污治罪條例7
商業會計法4
性騷擾防治法4
醫師法4
商標法4
陸海空軍刑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
公司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著作權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戶籍法2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4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1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