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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52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5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想像競合犯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如第一審判決附表一編號1(即其附表三編號1)所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所示丙○○、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所示詐欺馬桂芬部分撤銷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4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所示詐欺馬桂芬部分撤銷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所示詐欺馬桂芬部分撤銷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詐欺不詳姓名被害人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一編號2至4部分)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期限、方式,給付如表所示之告訴人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扣案供犯罪所用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九○五五三五號SIM卡壹張)及未扣案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檢察官施教文傳票專用」、「書記官楊英杰傳票專用」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一、乙OO犯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犯如附表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犯如附表七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七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扣案如附表八所示之物均沒收
五、如附表二、三各編號「偽造之公印文、印文」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2.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一、乙OO犯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犯如附表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犯如附表七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七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扣案如附表八所示之物均沒收
五、如附表二、三各編號「偽造之公印文、印文」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2.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一、乙OO犯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五及七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犯如附表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犯如附表七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七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扣案如附表八所示之物均沒收
五、如附表二、三各編號「偽造之公印文、印文」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2.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丙OO、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乙OO、丙OO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依如附表三所示之給付方式向被害人丙○○支付如附表三所示之金額,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貳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丁○○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依如附表三所示之給付方式向被害人丙○○支付如附表三所示之金額,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貳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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