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5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0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4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偽造之記載「發票人:楊美玉、發票日期:民國一O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到期日:民國一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面額:新臺幣陸拾伍萬元」等內容之本票壹紙(含下聯授權約定條款之「授權書」)沒收
偽造如附表編號②、③所示之署押共肆枚均沒收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丁OO如其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部分,及戊OO部分、壬OO如起訴書附表編號2、10、20所示部分、10000與9000如起訴書附表編號5所示部分、丙OO如其附表一編號10、18、20所示沒收部分,暨己OO如其附表一編號24、28、37(僅竊盜部分)、39(僅竊盜部分)、58(僅竊盜部分)、59(僅行使特種文書部分)所示部分均撤銷
O健良犯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24000犯附表一編號2、18、41、54至56、5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18、41、54至56、59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10、2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10、20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69000各犯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主刑部分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5000犯附表一編號24、28、37(竊盜部分)、39(竊盜部分)、58(竊盜部分)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28、37(竊盜部分)、39(竊盜部分)、58(竊盜部分)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O健良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主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主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5000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主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主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O奇宏犯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浚榤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健良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4000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218000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9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昆鴻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2000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37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8000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731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6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號自用小客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54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6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6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8000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65-D5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2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2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6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8至22之物均沒收
79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0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8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6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7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8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4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健良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8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健良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1241000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28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5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8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6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9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5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健良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票號不詳之面額新臺幣肆萬元支票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7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1637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健良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8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O健良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3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176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9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34000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甲○○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定執行刑(含緩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將護照交付他人且謊報遺失以供冒名使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即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部分)
本判決第二項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撤銷改判部分與其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T○○如其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部分,及申○○部分、m○○如起訴書附表編號2、10、20所示部分、辰○○與午○○如起訴書附表編號5所示部分、U○○如其附表一編號10、18、20所示沒收部分,暨Z○○如其附表一編號24、28、37(僅竊盜部分)、39(僅竊盜部分)、58(僅竊盜部分)、59(僅行使特種文書部分)所示部分均撤銷
T○○犯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3、41、54至56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申○○犯附表一編號2、18、41、54至56、5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18、41、54至56、59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m○○犯如附表一編號2、10、2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10、20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午○○各犯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主刑部分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犯附表一編號24、28、37(竊盜部分)、39(竊盜部分)、58(竊盜部分)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24、28、37(竊盜部分)、39(竊盜部分)、58(竊盜部分)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T○○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主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主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主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主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O奇宏犯牙保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浚榤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T○○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m○○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午○○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m○○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7310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Y○○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號自用小客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Y○○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m○○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65-D5號自用小客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U○○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Y○○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8至22之物均沒收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T○○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T○○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辛○○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T○○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票號不詳之面額新臺幣肆萬元支票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p○○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T○○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T○○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Z○○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Z○○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之物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柒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主刑部分: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
均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陸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沒收部分: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署押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依附表一所示之支付方式,支付鄒信子新臺幣參拾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捌場次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偽造如附表三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特種文書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車牌(號碼:928-NBK號)壹面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偽造署名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1「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1「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O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4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O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72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10「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0「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O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115000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5「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5「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186000犯如附表五編號1至6「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編號1至6「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25、31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O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257000犯如附表六編號1至3「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1至3「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1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328000犯如附表七編號1至3「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七編號1至3「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371000犯如附表八編號1至10「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八編號1至10「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O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4、15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1至5-4、6-2至15、17、22至53所示之物、如附表十編號1至5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沒收併執行之
456000、457000、458000、459000、460000、461000均無罪
4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5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6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6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6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7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8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8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8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0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0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無罪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廠牌為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一六四六五四四○號SIM卡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附表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伍仟參佰陸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宣告刑(含沒收、追徵),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侵占遺失物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林益全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玖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捌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林益全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陸拾陸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玖拾玖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貳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陸拾壹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壹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宣告刑(含沒收、追徵)
2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刑(含沒收、追徵)
2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林益全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林益全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玖佰玖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宣告刑(含沒收、追徵)
3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林益全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零參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宣告刑(含沒收、追徵)
44000犯侵占遺失物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1至4),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OO被訴行使偽造特種文書(民國106年5月5日懸掛偽造-TJ號車牌部分),免訴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刑及沒收
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行使變造特許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公務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貨幣罪
外患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8 | |
藥事法 | 15 | |
洗錢防制法 | 14 | |
戶籍法 | 5 | |
森林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4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 | |
商標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