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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4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36
洗錢防制法59
第14條第1項 A 33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温盛弘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金融帳戶存摺壹本,提款卡壹張及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之SIM卡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小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陳侑希有罪部分撤銷
陳侑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捌仟零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柯旻佑部分均撤銷
柯旻佑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如其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丙OO犯如附表編號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三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部分)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刑(即附表編號2,3),與上訴駁回所處之刑(即附表編號1),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MEI:0號,含號SIM卡1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乙○○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辛○○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至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玖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零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柒拾元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中華郵政提款卡(帳號0號)壹張,蘋果牌智慧型金色手機(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廠牌OPPO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如附表編號1,2部分(即被害人梁忠正,鄭森隆部分,亦即原判決附表一編號1部分)暨所定之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2「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乙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如附表所示期限給付如附表所示各告訴人及被害人等如附表所示之金額(給付期限,給付方式均詳如附表所載)
甲○○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事項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
乙OO犯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一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6至13「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6至13「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二壬OO犯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三15000犯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
1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2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15條 A 8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6
第15條第1項 A 5
第14條第2項 A 3
第14條 A 3
第14條第3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2
藥事法23
懲治走私條例14
著作權法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
家庭暴力防治法10
商標法10
性騷擾防治法8
森林法7
商業會計法7
貪污治罪條例6
公司法6
陸海空軍刑法5
廢棄物清理法3
建築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銀行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稅捐稽徵法2
律師法1
第48條第1項 律師事務所 1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5款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3款 罰則 1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水土保持法1
第32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30條第4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保險法1
第167條第1項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政府採購法1
第87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