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 202004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3514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988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5 | |
| 洗錢防制法 | 53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 藥事法 | 43 | |
|
第83條第1項 罰則 31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陳介良部分除轉讓禁藥罪外,均撤銷
陳介良犯如附表一編號1,2,4「罪名及處刑」欄所示之罪,處各該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暨除甲基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外之沒收部分均撤銷
林仲仁犯如附表一「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廠牌SAMSUNG,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分裝袋壹包均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罪刑及定應執行刑之宣告部分,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一,二「本院諭知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本院諭知之罪刑」欄所示之刑
附表一「本院諭知之罪刑」欄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附表二「本院諭知之罪刑」欄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其他上訴駁回(沒收宣告部分)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原審諭知之論罪刑及沒收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如附表編號1至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其他(沒收部分)上訴駁回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甲○○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拾月
原判決撤銷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原判決撤銷
甲○○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原判決撤銷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原判決撤銷
甲○○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有罪(含丙OO沒收部分)及丙OO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共同犯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庚OO共同犯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又共同犯修正前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均沒收銷燬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共同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小米平板行動電話乙台(含SIM卡乙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仟元及廠牌型號均不詳之行動電話乙支(價值約新台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三)部分)無罪
庚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拾伍年貳月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拾伍年肆月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拾伍年貳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之愷他命殘渣袋壹個及刮卡壹張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丁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5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5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5及附表四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宣告主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主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門號○○○○○○○○○○號SIM卡暨手機沒收之
丁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貳月
戊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貳月
己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
庚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
辛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
壬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參月
9000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參月
10000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罪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1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4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15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16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17000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丁○○犯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丁○○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丁○○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丁○○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乙OO,丙OO共同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辛OO犯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6000犯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
1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OO,丙OO共同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辛OO犯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6000犯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
1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插用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參月
上訴駁回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轉讓禁藥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乙OO(努沙)犯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附表四所示之轉讓禁藥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9760123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9760123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0000000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0000000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0000000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努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976012332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2包(驗餘淨重分別為0.5835公克、0.3434公克,含包裝袋2個)均沒收銷燬
27000(努沙)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三星牌平板電腦壹臺(含0000000000門號SIM卡1張)、藍色帳本1本、磅秤2台、分裝袋1包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罪(事實一(一)),共伍罪,均累犯,各諭知如附表一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罪刑及沒收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事實一(二)),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13,14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事實一(三)),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至8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編號15所示之物沒收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事實一(四)),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拾月
庚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編號16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編號16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編號16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編號16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編號1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翌日起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壹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6至8所示之玖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6至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且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
2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
3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
36000,37000,38000,39000,40000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均無罪
41000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46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4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000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77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修正前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97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修正前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S5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S5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S5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S5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S5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五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之盤子壹只及悠遊卡壹張(均含量微無法析離之愷他命殘渣)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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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會計法 | 38 | |
| 公司法 | 32 | |
| 著作權法 | 30 | |
| 貪污治罪條例 | 28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5 | |
| 商標法 | 25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0 | |
| 廢棄物清理法 | 19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9 | |
| 森林法 | 13 | |
| 證券交易法 | 12 |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 銀行法 | 9 | |
| 陸海空軍刑法 | 9 | |
| 戶籍法 | 9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 就業服務法 | 5 | |
| 稅捐稽徵法 | 5 | |
| 醫療法 | 4 |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 水土保持法 | 3 | |
| 建築法 | 3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 集會遊行法 | 2 | |
| 電信法 | 2 |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 動物保護法 | 1 | |
| 護照條例 | 1 | |
| 期貨交易法 | 1 | |
| A | 1 |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 漁業法 | 1 |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