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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9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8
第10條第2項 A 66
第4條第2項 A 31
第10條第1項 A 29
第4條 A 16
第4條第1項 A 16
第8條 A 12
第11條第2項 A 9
第10條 A 9
第11條 A 7
第4條第3項 A 7
原判決關於施彥丞有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施彥丞犯如附表編號1至2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0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二,扣案之三星廠牌S7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O九OO一二三O一二號SIM卡壹張,IMEI碼:三五七二二二O七O三七二八八二號,IMEI碼:三五七二二三O七O七二八八O號)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三所示「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二,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如附表四編號三至五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六所示之物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扣案之黑莓機壹支沒收
庚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辛OO被訴未經許可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
甲○○犯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罪,處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犯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罪,處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附表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暨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貳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第4條第6項 A 6
第8條第2項 A 6
第11條第5項 A 5
第11條第4項 A 5
第8條第6項 A 5
第4條第5項 A 3
第8條第1項 A 2
第12條 A 2
第14條第1項 A 2
第8條第3項 A 2
第13條 A 2
第14條第2項 A 2
第11條第1項 A 2
第4條第4項 A 1
第5條第2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9
洗錢防制法28
藥事法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著作權法6
森林法5
商業會計法5
貪污治罪條例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
銀行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證券交易法3
廢棄物清理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稅捐稽徵法2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人口販運防制法1
第32條第2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
第32條第2項 獎懲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2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