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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4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丙○○」,「黃永富」印章各壹顆及民國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民事委任狀(案號:一○六年度苗簡字第三八四號)上偽造之「丙○○」,「黃永富」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門市聯)上偽造「吳朝陽」之簽名壹枚,均沒收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無罪
原判決關於乙OO就該判決犯罪事實一(一)中之附表一編號(一),(三),(四),(七)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部分及就該判決犯罪事實一(二)背信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及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就犯罪事實一(一)中如附表一編號1,5,6,9所示部分,均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各處有期徒刑年貳月
就犯罪事實一(一)中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部分,均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犯罪事實一(二)部分,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各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及指印,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壹萬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各編號「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麗娟」印章壹顆,以及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偽造之「O麗娟」印文,均沒收
己OO無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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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7 | |
洗錢防制法 | 23 | |
藥事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森林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商標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鐵路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