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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9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1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1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6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原判決誤載為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刑(不含沒收,追徵)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1所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壹之二編號五所示加重詐欺取財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被告之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緩刑肆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元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附表二編號1至15所示之罪(共拾玖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附表二編號1至1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追徵
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其他上訴駁回(即壬OO部分)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扣案之新光銀行提款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伍角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吳紹翔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6行動電話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新光銀行提款卡壹張、口罩及鴨舌帽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已判刑確定)簡文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新光銀行提款卡壹張沒收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高雄銀行提款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肆拾玖元伍角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吳紹翔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6行動電話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高雄銀行提款卡壹張、口罩及鴨舌帽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柒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已判刑確定)簡文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高雄銀行提款卡壹張沒收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高雄銀行及新光銀行提款卡各壹張均沒收
吳紹翔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6行動電話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高雄銀行及新光銀行提款卡各壹張、口罩及鴨舌帽均沒收
(已判刑確定)簡文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高雄銀行及新光銀行提款卡各壹張均沒收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吳紹翔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6行動電話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口罩及鴨舌帽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已判刑確定)簡文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已判刑確定)主文(含宣告刑及沒收)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蘇宥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蘇宥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刑及沒收,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刑及沒收,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主文欄所示之刑,保安處分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己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中文:謝汶倪)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主文欄所示之刑,保安處分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壬○○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中文:謝汶倪)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即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4部分)均無罪
壬OO犯附表一編號,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即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4部分)均無罪
壬OO犯附表一編號,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第3條第3項 A 10
第3條第1項 A 7
第3條第1項後段但書 A 5
第3條第1項但書 A 1
第3條第1項前段 A 1
第3條第2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5
洗錢防制法15
藥事法10
證券交易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懲治走私條例6
商標法6
著作權法5
廢棄物清理法5
商業會計法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水污染防治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醫師法2
稅捐稽徵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水土保持法1
第33條第3項前段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