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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98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洗錢防制法 | 15 | |
第14條第1項 A 13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緩刑肆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元沒收
乙OO,丙OO,丁OO共同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戊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辛OO取得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O健凱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O健凱取得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24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
有期徒刑部分27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肆年,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之事項
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之事項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本院一○九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一五一號調解筆錄所載調解條件履行給付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貳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刑及沒收,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0所示之刑及沒收,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主文欄所示之刑,保安處分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己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中文:謝汶倪)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9至15主文欄所示之刑,保安處分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壬○○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中文:謝汶倪)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如附表三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謝汶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即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4部分)均無罪
壬OO犯附表一編號,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即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4部分)均無罪
壬OO犯附表一編號,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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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 10 | |
證券交易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商標法 | 6 | |
著作權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水污染防治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醫師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