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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02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3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6
森林法22
洗錢防制法1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藥事法10
銀行法8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3
第125條第3項 罰則 2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第125條第1項 罰則 1
一原判決撤銷
二15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陸仟玖佰玖拾肆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58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之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玖仟肆佰陸拾伍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115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之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肆仟零壹拾伍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172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陸仟貳佰陸拾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六215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七244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柒萬玖仟伍佰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八O繼禎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柒仟伍佰柒拾壹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壹萬壹仟參佰捌拾壹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九330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359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伍仟零玖拾捌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一388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柒萬陸仟零捌拾陸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二O雅文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三460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肆佰柒拾參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四O政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捌萬玖仟肆佰柒拾參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五O文洋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修正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壹萬壹仟伍佰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25條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野生動物保育法4
就業服務法4
商業會計法3
A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商標法2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7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