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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3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6
森林法22
洗錢防制法13
第14條第1項 A 9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甲○○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辛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6金色行動電話(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壹支沒收
原判決撤銷
乙○○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6金色行動電話(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1張)壹支沒收
上訴駁回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蕭上修,陳憲邦,劉佳其,李佳鴻,郭國楨,蔡騰祺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7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肆佰柒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至2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至27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件所示調解筆錄之負擔
第14條第3項 A 1
第14條 A 1
第15條 A 1
第15條第1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藥事法10
銀行法8
貪污治罪條例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野生動物保育法4
就業服務法4
商業會計法3
A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商標法2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7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