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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36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86 | |
第4條第6項 A 5
原判決撤銷
柳睿展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陳采嫺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含第三級毒品氯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咖啡包共參包(驗前總淨重共貳拾點參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共參只,新臺幣壹仟捌佰元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壬OO犯如附表四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武文城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含包裝容器)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武文城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武文城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24000共同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含包裝容器)均沒收銷燬
丙○○販賣第一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拾年,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2,附表二編號1至10所示海洛因拾貳包,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6,附表二編號11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1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三部分)無罪
戊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個,驗餘淨重壹點壹參柒公克)沒收銷燬;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三部分)無罪
戊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個,驗餘淨重壹點壹參柒公克)沒收銷燬;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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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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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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