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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9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42
洗錢防制法25
第14條第1項 A 18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2
第15條 A 2
第14條 A 1
乙OO犯如附表六編號1至10「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1至10「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六編號1至10「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1至10「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4條第3項 A 1
第15條第1項 A 1
森林法8
貪污治罪條例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
藥事法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商標法6
廢棄物清理法5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證券交易法3
著作權法3
商業會計法2
公司法2
醫師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空氣污染防制法2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A1
A 傷害罪 1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1
第5條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