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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3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1
銀行法17
商標法16
洗錢防制法11
個人資料保護法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
商業會計法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
著作權法5
藥事法5
第83條第1項 罰則 4
原判決關於沈萬喜,張騏淇,李文進附表二編號2,編號3(均不包括沒收)有罪部分與渠等定應執行刑部分,關於羅碧雲附表二編號1(不包括沒收)有罪部分,暨關於吳游被訴100年10月30日販賣第二級毒品無罪(即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第3列)部分,均撤銷
吳游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其他上訴駁回
沈萬喜,張騏淇,李文進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各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均累犯,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戊OO犯未經許可持有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土造金屬槍管貳支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搭配門號○○○○○○○○○○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搭配門號○○○○○○○○○○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己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之禁藥甲基安非他命拾玖包(含包裝袋拾玖只,驗後淨重合計參拾伍點伍貳貳公克),偽藥愷他命拾伍包(含包裝袋拾伍只,驗後淨重合計玖點陸參公克),吸食器壹個,K盤壹個,均沒收之
又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O繕志犯偽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第82條第3項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區域計畫法3
證券交易法2
醫療法2
水土保持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就業服務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1
第5條 A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