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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3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上訴駁回
O明輝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
O明輝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6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7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子○○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丑○○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參罪(附表二編號13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庚○○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O明輝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
O明輝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6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7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1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1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O健龍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O健龍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參罪(附表二編號13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21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22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23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24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丙○○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7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拾壹罪(附表二編號1至21),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7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伍罪(附表二編號1至15),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1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1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O健龍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拾肆罪(附表二編號2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O健龍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參罪(附表二編號13至15),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陸罪(附表二編號16至21),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21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22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0至21),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23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24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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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1 | |
銀行法 | 17 | |
商標法 | 16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7 | |
商業會計法 |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 | |
著作權法 | 5 | |
藥事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