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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9
原判決關於子○○,丁○○,卯○○,戊○○,己○○,乙○○,壬○○,丙○○及辰○○部分均撤銷
子○○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捌月,扣案之鐵棍參拾支均沒收
丁○○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年
卯○○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玖年
戊○○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己○○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辰○○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其他上訴駁回(庚○○,寅○○,丑○○及甲○○無罪部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共2罪,各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應執行拘役8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同編號同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樹瘤造型肖楠木壹塊、金門造型臺灣櫸木壹塊、圓筒造型臺灣紫檀木壹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表同編號同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樹瘤造型肖楠木壹塊、金門造型臺灣櫸木壹塊、圓筒造型臺灣紫檀木壹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20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建瑋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0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調解筆錄所示之內容賠償陳巧婷
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強制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丙○○,乙○○,丁○○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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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97 | |
森林法 | 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9 | |
藥事法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洗錢防制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商標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戶籍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